名詩導讀
Paradise Lost, Book I: The Invocation
英語史詩的開場。二十六行只有一個主要句子,而主要動詞遲至第六行才出現——彌爾頓要你先看見整個宇宙,再聽見他開口。
全詩 · 中英對照
先讀原文,再看對照
點任一行的 🔊 可以聽發音。中文是逐行白話對照,不求詩體,只求看懂。
逐節導讀
這首詩在做什麼
先看它的句法:主要動詞在第六行
第 1–5 行全部是受詞。 他在說「關於什麼」——人的違抗、禁果、死亡、伊甸的失去、直到基督來。
第 6 行才出現主要動詞:Sing(歌唱吧)。
也就是說,整個句子的骨架是:Of Man's first disobedience... Sing, Heavenly Muse.
中間隔了五行。
這是拉丁文的語序(維吉爾《埃涅阿斯紀》開篇就是 *Arma virumque cano*——「武器與那個人,我歌唱」,受詞在前)。
彌爾頓把拉丁文的句法搬進英語,讓你在聽見動詞之前,先看完整個墮落的歷史。
他向誰祈求?三個地名疊在一起
Sing, Heavenly Muse ——「天上的繆斯」。
注意這個組合本身就是混種的:繆斯是希臘的,Heavenly(天上的)是基督教的。
然後他給了這位繆斯三個可能的住址:
一、Oreb, or of Sinai ——何烈山/西奈山,摩西領受十誡的地方。 那位「牧羊人」就是摩西,the chosen seed 是以色列人,而他「最早教導」的就是《創世記》。
二、Sion hill... Siloa's brook ——錫安山與西羅亞池,耶路撒冷聖殿所在。
三、th' Aonian mount ——阿俄尼亞山,即希臘的赫利孔山,繆斯真正的家。
而他說他要飛到阿俄尼亞山「之上」。
這一句就是他的宣言:我要超過荷馬與維吉爾。
第二段換了對象
And chiefly thou, O Spirit ——「而最重要的是你,啊聖靈。」
前面的繆斯只是暖身。 他真正要求助的是基督教的聖靈。
that dost prefer / Before all temples th' upright heart and pure ——你在一切殿宇之前,更偏愛一顆正直潔淨的心。
這是清教徒的立場:神不住在建築物裡,住在人心裡。彌爾頓一生為此打過內戰。
thou from the first / Wast present, and, with mighty wings outspread, / Dove-like sat'st brooding on the vast Abyss, / And mad'st it pregnant
聖靈像鴿子一樣「伏在深淵上孵育,使它懷孕」。
這是《創世記》1:2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」的重寫,而彌爾頓用的字是 brooding(母鳥孵蛋)與 pregnant(懷孕)。創世被寫成一次生育。
最後兩行:整部史詩的任務
That to the height of this great argument / I may assert Eternal Providence, / And justify the ways of God to men.
「向世人辯明上帝的作為。」
這是全書最有名的一行,也是最大膽的一行。
justify 是法律用語——為被告辯護、證明其正當。
彌爾頓把上帝放在被告席上,然後說:我來替祂辯護。
而他要辯護的具體問題是:如果上帝是全善全能的,為什麼祂允許人墮落、允許苦難存在?(這在神學上叫「神義論」theodicy。)
他寫這部書時已經完全失明,靠口述給女兒與助手記錄。《失樂園》全書 10,565 行,他一行都沒有親眼看過。
⚠️ 你可能讀反的地方
文化背景的缺口不會讓你覺得「我看不懂」——它讓你覺得「我看懂了,但好像沒什麼」。以下放的不是詮釋,是詩裡明明寫了、但多數人沒注意到的字句。
argument 不是「爭論」
That to the height of this great argument
十七世紀的 argument 指的是「一部作品所處理的主題」——相當於今天的 subject 或 theme。
《失樂園》每一卷前面都有一段散文提要,彌爾頓稱之為 The Argument。
所以這一行的意思是:讓我升到這個宏大主題的高度。不是「讓我贏得這場爭論」。
(不過下一行的 assert 與 justify 確實是法庭語言——主題本身就是一場辯護。)
他為什麼堅持不押韻
《失樂園》是無韻體(blank verse):抑揚五音步,但不押韻。
在 1667 年,這是一個挑釁。 當時的英語長詩幾乎都押韻,而稍後波普的世代更把雙行體推到極致(見 [[sound-and-sense|〈聲音與意義〉]])。
1668 年再版時,彌爾頓被迫加寫了一篇短文為此辯解,標題就叫〈詩體〉(The Verse)。他在裡面說:押韻是「野蠻時代的發明」,是「對好材料的拙劣掩飾」,而擺脫押韻是「英雄詩從現代束縛中恢復的古老自由」。
注意 Things unattempted yet in prose or rhyme.(散文與韻文都不曾嘗試過的東西)——他在開篇第十六行就已經把押韻排除在外了。**
無韻體後來成為英語長詩與詩劇的標準形式,站上的 [[ulysses|〈尤利西斯〉]]與 [[mending-wall|〈修牆〉]]用的都是它。
「辯明上帝的作為」是什麼意思
And justify the ways of God to men.
這一行常被誤讀成「歌頌上帝」。不是。
justify 是「證明……是正當的」,前提是有人認為它不正當。
彌爾頓要處理的問題是:上帝既然全知,就預先知道亞當夏娃會墮落;既然全能,就有能力阻止。那麼祂為什麼不阻止?
他的答案是自由意志:若人不能選擇不服從,人的服從就沒有價值。《失樂園》第三卷讓上帝親自說出這個論證。
這個立場在當時是有爭議的,而彌爾頓本人政治上剛剛失敗——他是弒君派的辯護者,1660 年王政復辟後一度入獄,靠友人營救才保住性命。他在寫「為什麼好的一方會輸」。
撒旦是不是主角
《失樂園》最著名的爭議。
布雷克在 1793 年寫下:彌爾頓「寫魔鬼與地獄時處於枷鎖之中而不自知,因為他是真正的詩人,而且站在魔鬼那一邊」。(站上有布雷克四首,見 [[the-tyger|〈老虎〉]]。)
支持的理由:撒旦在前兩卷有最好的台詞(Better to reign in Hell, than serve in Heaven——寧可在地獄稱王,不願在天堂為奴),而上帝在第三卷的辯論讀起來像法律文件。
反對的理由:彌爾頓刻意讓撒旦一開始壯麗,再讓他一路縮小——從卷一的巨人,到卷四的癩蛤蟆,到卷十的蛇。讀者被引誘去同情撒旦,正是這部書要示範的「墮落」本身。
本頁只選了開篇二十六行,撒旦要到第 27 行之後才登場。
這是節選
《失樂園》全書十二卷、10,565 行,本頁只收卷一的開篇祈求(第 1–26 行)。
這二十六行在英語詩裡的地位,相當於《伊利亞德》的第一行之於希臘文。
彌爾頓失明於 1652 年(約四十四歲),《失樂園》1658–1664 年間口述完成。站上另有他寫失明的十四行 [[on-his-blindness|〈論失明〉]]。
關鍵字詞
認得、但意思不是你以為的那個
| 字詞 | 這裡的意思 | 註 |
|---|---|---|
| disobedience | 違抗、不順從 | |
| mortal | 致命的 | ⚠️ 此處是「會致死的」不是「凡人的」 |
| woe | 悲苦、災禍 | |
| Eden | 伊甸園 | |
| one greater Man | 一位更偉大的人 | 指基督,「第二個亞當」 |
| blissful seat | 極樂的座位 | 指伊甸園/天國 |
| Heavenly Muse | 天上的繆斯 | 希臘詩神與基督教信仰的混合 |
| Oreb | 何烈山 | = Horeb,西奈山的另一名 |
| didst / dost / wast | did / does / were 的第二人稱古形 | |
| chosen seed | 蒙揀選的後裔 | 指以色列人 |
| Chaos | 混沌 | 創世之前的無形狀態 |
| Sion | 錫安 | = Zion,耶路撒冷聖殿山 |
| Siloa's brook | 西羅亞溪 | 耶路撒冷的水源,見《約翰福音》9 章 |
| oracle of God | 神的諭所 | 指聖殿至聖所 |
| Invoke | 祈求、召喚 | |
| adventurous | 冒險的、大膽的 | |
| middle flight | 中途的飛行 | 指不夠高的企圖 |
| soar | 翱翔 | |
| Aonian mount | 阿俄尼亞山 | 即赫利孔山,希臘繆斯的居所 |
| unattempted | 未曾被嘗試過的 | |
| prose or rhyme | 散文或韻文 | |
| upright | 正直的 | |
| know'st / sat'st / mad'st | knowest / sattest / madest 的縮寫 | 第二人稱單數 |
| outspread | 張開的 | |
| brooding | (母鳥)伏著孵育 | ⚠️ 不是「憂鬱沉思」 |
| Abyss | 深淵 | |
| pregnant | 懷孕的 | |
| Illumine | 照亮 | |
| argument | 主題、論題 | ⚠️ 古義,不是「爭論」 |
| assert | 申明、主張 | |
| Eternal Providence | 永恆的天意 | 指上帝對世界的護理與安排 |
| justify | 辯明、證明其為正當 | 法律用語 |
形式與格律
為什麼寫成這個樣子
無韻體(blank verse):抑揚五音步,不押韻。莎士比亞的劇本用的就是它,而彌爾頓把它從劇場搬進史詩。
沒有韻腳,靠什麼撐住?靠跨行(enjambment)與停頓的位置。
看第 1–5 行:每一行都衝進下一行,沒有一個句號。讀者必須一直往前,直到第六行的 Sing 才能落地。
這種一路往下的推力,彌爾頓自己叫做 the sense variously drawn out from one verse into another(意思從一行被拉進另一行)——這句話出自他 1668 年為無韻體辯護的短文。
中間停頓的位置從不固定:Sing, ‖ Heavenly Muse 停在第一個音步之後;Illumine, ‖ what is low raise and support 停在第三音節。這是無韻體唯一的節奏武器,而他用得極兇。
長句的極限:第 1–16 行是一個句子,第 17–26 行是另一個句子。二十六行,兩句話。
文化背景
它預設你已經知道的事
《失樂園》(Paradise Lost, 1667):十二卷史詩,寫亞當夏娃的墮落與撒旦的反叛。彌爾頓以 10 英鎊賣出版權(第二筆 5 英鎊在售出一定數量後支付)。
彌爾頓的政治生涯:他是克倫威爾共和政府的拉丁文祕書,公開為處死查理一世辯護。1660 年王政復辟後,他的著作被公開焚燒,本人短暫入獄。《失樂園》是他在政治失敗、雙目失明、第二任妻子去世之後寫的。
失明:1652 年完全失明,一般認為與青光眼有關。他將全書口述給女兒、助手與訪客記錄,每天清晨醒來時腦中已備好數十行,等人來抄。
神義論(theodicy):為「全善全能的神為何容許惡存在」提出解釋的神學論證。這個詞由萊布尼茲在 1710 年提出,比《失樂園》晚了四十三年——但彌爾頓在此已經把這個任務寫進了第 26 行。
維吉爾《埃涅阿斯紀》:開篇 *Arma virumque cano*(武器與那個人,我歌唱),受詞在動詞之前。彌爾頓刻意模仿這個語序,等於在第一行就宣告:這是一部史詩,而且是跟維吉爾比的。
布雷克〈天堂與地獄的婚姻〉(1793):其中「彌爾頓站在魔鬼那一邊而不自知」一語,開啟了兩百年關於撒旦是否為主角的爭論。
活在現代英文裡
這首詩留下來的話
| 片語 | 現在怎麼用 |
|---|---|
| Of Man's first disobedience | 關於人類最初的違抗 |
| justify the ways of God to men | 向世人辯明上帝的作為 |
| Things unattempted yet in prose or rhyme | 散文與韻文都不曾嘗試過的東西 |
| what in me is dark / Illumine | 我裡面黑暗的地方,請照亮 |
🍎 給老師的教學提示
- 適合程度:高級。這是全站句法最難的一頁——二十六行只有兩個句子,而且是拉丁語序。
- 不要從第一行開始讀。 建議的流程是:先把第 1 行與第 6 行放在一起給學生看——
Of Man's first disobedience... Sing, Heavenly Muse.讓他們先看見骨架,再把中間四行放回去。 這一步做了,整段就通了。 - 第二個活動(數句號):請學生找出這二十六行裡有幾個句號。答案是兩個。 然後問:沒有韻腳、句子又這麼長,是什麼在把它撐住?
- 第三個活動(三個地址):繆斯的三個可能住址(西奈山、錫安山、阿俄尼亞山)分別屬於哪個傳統?彌爾頓為什麼要一次列出三個?
- 最後一行的討論:
justify是法律用語。問學生:把上帝放在被告席上,這算不算不敬? 這個問題在 1667 年是有風險的。 - 形式串連:與 [[ulysses|〈尤利西斯〉]]、[[mending-wall|〈修牆〉]]連著上,看無韻體從史詩(1667)到獨白(1833)到口語(1914)的三個階段。
- 跨科:可與歷史科的英國內戰單元合上——作者是戰敗一方的發言人。